法律分析:一、阴阳合同的纠纷的处理方式:
1、原则上以签订时间在后的合同为准,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无法判断时间先后的,应当通过其他证据表明哪份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以此为准。
二、签订阴阳合同的四大危险:
1、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较低,买家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根据备案价格和评估价格来综合评定发放贷款,而银行发放贷款将以低于实际价格的标准发放贷款。银行对二手房贷款政策收紧的情况下,银行将极有可能按照备案价格或评估价格中的低者发放贷款,这将造成买家实际贷款总数的降低,也无疑增加了买家支付首期款的总额。
2、贷款合同被银行解除的风险。借款合同中通常有这样的内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即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这也是为了保障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比如,房产价值为200万元,而银行贷了250万元,银行仅就200万元有优先受偿权,对超出的50万元没有优先受偿权,这就对银行很不利,所以银行要在合同中约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要提供新的担保。
3、税收过高的风险。一些自住买家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不会考虑到将来再次转手的问题,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如果这些自住客因为某些原因而出售住房,这时候就会面临高税费的问题。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4、付款纠纷的风险。做高和做低房价都会产生两个不同的价格,在房管局签订的虽然价格不符合实际,但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届时买家要求按照这一价格进行交易的话,卖家将非常麻烦,要么可能收不齐全款,要么就要面临诉讼且未必能胜诉。因为如果做低房价还可以另行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差额部分以“补偿款”的名义补足,可是如果是做高房价通则不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