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社保具有强制性,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缴纳。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等等,均规定了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那么由劳动保障,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如果逾期仍然不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也就是说我们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进行举报,由社保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缴纳,那么可以强制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