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案件已经定为刑事立案的,公安机关下一步则是需要侦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到派出所找到具体办案的民警问问案件的进展,要是没有特殊的原因都是不会拖着的,因为案件受理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超过三十天。如果确实是公安机关怠于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部门投诉或者是向人民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查明事实并且确定案件是必须立案侦查的,则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一、经侦大队立案但不抓人怎样办
如若经侦大队立案但没有抓人,有三种途径可以解决:1、向派出所提出复议。2、向法院提起诉讼。3、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到了经侦大队立案不抓人怎么办
公安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强制措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如若经侦大队立案但没有抓人,有三种途径可以解决:
1.向派出所提出复议。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