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退休档案名字与身份证不符需要证明二者是同一人,年龄不符以档案最先记载为准。
名字不符职工办理退休,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
年龄不符根据劳社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年龄不符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