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国家在实行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制度之前,企业职工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及可以视为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一、领取养老保险要什么条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如果想要领取养老保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一个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在国家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保人的工龄、军龄视同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国家实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后,缴一年算一年。如果参保人没有缴够缴费年限,则必须缴满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二、已缴费和视同缴费区别已缴费和视同缴费的区别:1、缴费的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在员工的全部工作年限中,其中之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的时间;2、固定的员工在实施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共同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和实际的“缴费年限”一起发放养老保险金;3、实际缴费年限指的是员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照规定来按时、足够数额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三、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2、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3、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