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是劳动者因什么原因而找劳动局。劳动局行使的是执法权,劳动仲裁委员会行使的是准司法权。因此,如果是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事项去找劳动局,那不管是否有劳动合同都达不到预期效果。其次,就属于劳动局管辖的事项而言,也并不是说没有劳动合同就没用。因为劳动合同并不是证明一切与劳动相关争议事项的唯一证据。还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相应的事实,比如聊天记录、工卡、银行流水等等。因此,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大胆的去找劳动局。但一般情况下,劳动局会建议当事人去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