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人不敢要求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害怕失去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了。因此,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作了专门规定。劳动者对拖欠劳动报酬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法律不保护那些睡在自己权利上的人。时效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当事人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促进法律关系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