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工程纠纷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工程预、决算报告; 4、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或第三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5、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6、工程预算、决算书;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7、施工图纸、施工记录; 8、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