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是:
1、主刑,又称基本刑或者本刑,是从刑或者附加刑的对称。是适用于犯罪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适用于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是以强制犯罪人缴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2、主刑的类型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在主刑的执行中,徒刑的执行应该是最广泛的,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严厉、最谨慎的执行方式。附加刑的类型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当然,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