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为在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对方出现了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_x000D_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_x000D_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_x000D_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_x000D_
(三)丧失商业信誉;_x000D_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_x000D_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