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江西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18共分为七章五十三条,主要包括经费的来源、使用、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全额缴纳工会会费的单位和个人、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工会机构及其职工的生活服务、职工文化娱乐、职工素质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经费监督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检查、公开透明等方面。根据该办法规定,工会经费必须用于为职工服务,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同时,工会经费的使用需经工会机构的决策和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准,并应当进行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工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益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单位和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和社会捐赠;可以接受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