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购房合同、收据、还款卡;
2、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
4、收入证明、收入流水,须加盖单位公章;
5、婚姻证明;
6、其它的财力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