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2011年11月,山东省就启动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试点工作,并在2013年9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
根据当时的政策,省内非在济南参保的患者,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省中医医院、省肿瘤医院5家联网医院住院,可即时结报,彻底省去了参保人先个人全费垫支,再回当地报销的麻烦。山东省各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到异地住院治疗时,需持“社(医)保卡”或参保地出具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在联网医院办理登记备案,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2013年9月,山东省正式开通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全省17市之间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结算医院达90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地市的指定医院就医,出院时个人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从此参保人员就医地和参保地两头奔波,报销周期长的问题成为了历史。
综上所诉,关于异地医保报销的相关问题,有关部门已推出相关的具体政策,但由于涉及广泛,彻底实施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只要异地医保报销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政策就能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异地医用费用直接结算也能够使公众获得直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