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生育险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在妇女作为在怀孕期间的一种社会和国家的一种医疗保障,所以尽量不要超过有效期进行报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时进行报销是被视为自动弃权使用该生育险的,可以根据情况再次申请,前提是确定公司或者其他责任错过报销时间的即可重新申请的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和证明到所在地进行重新申请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 第五条 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单位破产、关、停、并、转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或停保手续。单位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确有实际困难的,应书面报社会保险机构,经批准后方可缓缴,但最多不能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