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的备案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
(2)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3)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
(4)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
(5)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
(6)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