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补偿金。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4、普通的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二、企业破产的法定程序
1、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