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有限公司破产,其债务应先以公司全部财产偿还,若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偿还债务。股东在合法出资的情况下,公司债务的偿还不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债务偿还的具体顺序,在债务偿还前,首先要扣除破产费用,剩余财产用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