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盲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表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烟、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