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身体特点和劳动强度,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特殊情况下不得从事一些特定的劳动,比如在生理期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易感染职业病的作业、每小时负重超过10公斤以上的作业等,以避免对女职工身体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女职工的身体特点和劳动强度,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理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医师的证明,给予适当安排,不得安排夜班和对身体有害的工作。女职工在生理期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易感染职业病的作业、每小时负重超过10公斤以上的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