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共有人一般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通常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两种。所谓按份共有一般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通常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六条 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