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零口供要想定案的话条件为:定罪的量刑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案件的定案证据全都是经过司法程序属实的,综合整个案件的证据,对已经认定的事实已排除怀疑。有以上条件,贪污罪零口供也是可以立案的,只要证据确凿,形成证据链,那么贪污罪零口供就是可以立案的,如果罪犯是以零口供立案,那么将不会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