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举报或者向人社局举报,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举报或者向人社局举报,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