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约定可以吗
1、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合同无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于试用期具有“从契约”的属性,没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就没有试用期期限。因此,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该类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2、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而无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约定的期限有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超长试用期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限,应属于无效。
3、复重约定试用期的,约定无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将试用期的试用对象限定在为初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或者变更工作岗位时,约定试用期的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约定。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无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的,因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工作任务实际开始到任务结束,此类合同的劳动期限无法确定,因此无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符合约定试用期的最低标准,因此,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低于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试用期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