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诉至到法院后一般六个月内审结。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_x000D_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_x000D_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_x000D_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_x000D_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