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收房后未取得房产证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六十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屋所有权登记信息。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导致购房者未按约定期限或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见,向购房者交付房产证是开发商交付房屋后仍应履行的义务。如果购房者在收房后六十天内未取得房产证,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