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加工环节征税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规定
(一)正确区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
判断关键点:原材料是由哪方提供的。
情况一: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算缴纳消费税。
情况二: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同时满足)(1)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2)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纳税人委托个人(含个体户)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具体在考试中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几种情况:
1、正常代收代缴的处理:
(1)交货时的代收代缴: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举例
某化妆品企业2020年3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72万元。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72+13)÷(1-15%)=100(万元)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5%=15(万元)
2复合计税办法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
【记忆贴士】三步法
1 计算从量计征的消费税
2 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3 组成计税价格×从价税率+1=应纳税额
举例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5)÷(1-5%)×5%=2.89(万元)
(2)收回后的处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记忆小贴士】委托方售价≤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无需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售价>受托方计税价格→不属于直接出售→缴纳消费税且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2、未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处理:
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委托方要补缴税款。
委托方补缴税款:计税依据已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
受托方不再补税,按规定罚款:处以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举例
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款1.3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税款0.26万元;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球包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25万元/个。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
(3)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款19.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款3.9万元。
(4)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的80%当月已经销售,收到不含税款300万元,尚有2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在月初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已经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其他相关资料: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以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在发票平台勾选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应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主管税务机关对丙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1)乙企业应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25×100×10%=2.5
(2)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28×10%-2.5=0.3
(3)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30,因为题目(5)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企业要全额计算消费税
(4)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150+30)÷(1-10%)×10%×20%=4(万元)
(5)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28×13%+300×13%=42.64
进项=1.3+0.26+19.5+3.9=24.96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2.94-24.96=17.68
(6)进项罚款,罚款金额为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的50%以上3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