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了要我们先签离职合同再跟总公司签合同合理吗

律师回答
摘要: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承继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履行。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受影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收购后劳动合同的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出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合并或分立等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有规定。
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公司收购后重新签合同,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继续有效的,并不受到影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收购后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延伸阅读
合并收购后的员工合同处理方式及建议
在公司被收购后,处理员工合同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应与原雇主协商签订离职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接着,与总公司洽谈新的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建议在新合同中明确薪资、福利、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条款,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此外,应注意合并后可能出现的重复职位或冲突,建议进行岗位调整或培训,以确保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重要的是,及时沟通和解决员工的疑虑和担忧,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员工满意度。综上所述,处理员工合同时应谨慎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理合法,同时关注员工权益和组织发展。
结语:在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受影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如果收购后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出补偿。因此,在处理员工合同时,建议与原雇主协商签订离职合同,与总公司洽谈新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同时,应关注员工权益和组织发展,进行岗位调整或培训,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员工满意度。处理员工合同时,请谨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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