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家政府机构,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鄂州市住建局。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划拨、贷款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核定和调整缴存基数,指导单位和个人正确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的信息管理、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如果是该市的职工或居民,可以前往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到柜台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或者电话咨询。具体业务办理内容包括: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设区的城市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方和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