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主管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征收住房公积金、监督用人单位和职工遵守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和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资金,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发放住房公积金等。在实践中,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以及各种目标、指标和措施,对住房公积金征收、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同时,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定期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意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