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苏州市政府设立的一个负责管理和运营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机构。它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缴存、贷款和使用等业务;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审批工作;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调查等。在具体实践中,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根据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等因素,不断完善和优化自身的管理和服务,以更好地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