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楚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
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可以多向几家银行了解一下申请房贷的具体要求,如果先选择的贷款银行迟迟不给回话,不妨换个银行。
如果是银行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那么,购房人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购房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那么,就只有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赔偿违约金,而卖家应当退回首付款。
一、合同签了贷款办不下地产告违约合法吗
这种情况下告违约也是合法的。如果签订了合同之后遇到审核不通过无法放贷,不需要承担贷款合同违约金,但是如果由于贷款办不下来,造成无法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话,则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开发商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正常情况来讲,用户贷款办不下来那么双方的借贷关系是不成立的,因此合同也不能生效,且不会收取用户的违约金。另外有一点需要知道,如果用户申请的是房贷,在和房产商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没有办下来银行贷款,那么开发商是会找用户收取违约金的,但并不是银行收取。
二、购买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的风险是什么?
1、房子的产权有风险
现在很多开发商因为资金链都很紧张,因此一些开发商往往选择将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商品房抵押给银行,甚至将销售后的房子仍然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归还贷款,银行就不能将房屋解除抵押。也就是说,消费者虽然向开发商交纳了购房款,但不一定在法律意义上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甚至不能实际占有该房屋。通俗地说,设置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开发商拿未建好的房子向银行设置了抵押,取得了资金,进行了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之后,开发商再将房子出售,除非是已解押,或是抵押银行同意,否则产权部门无法为购房人办理产权。
2、开放式不能解除抵押的风险
未经抵押银行同意,购买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对于购房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在这种一房二卖的关系中,普通的购房人仅仅是债权人,无力对抗抵押银行的优先受偿权。由于我国法律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时,摆在购房人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放弃该套房屋产权,单纯地向开发商主张已付房款及损失的债权;二是再出一遍钱,先跟银行解押,之后再向开发商主张解除抵押关系时所付款项的债权。
3、买房贷款会受限制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允许开发商销售,但可能会规定购买这些房子的客户必须向该银行做按揭贷款,这相当于是抵押主体由开发商转为购房者。购买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签订贷款合同后,如果房子迟迟不解压,也会影响放贷时间。所以,就有购房者碰到这样的情况,跟别人同时在一家银行签署贷款合同,也无不良信用记录,别人贷款都下来了,为么自己的贷款迟迟办不下来,这种情况之下就要引起注意了,当事人不妨查一下自己购买的房子销售状态。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状态,就需要催促开发商及时办理解压,能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