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30天*产假天数。生育医疗费补贴则按照妊娠时间领取:1.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