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逗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地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逗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地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您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按时发放劳动报酬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劳动法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压员工工资一个月,公司压一个月工资的做法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差异。
以深圳为例,深圳市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在深圳的话,如果你是按照自然月计算工资,公司应当在次月7日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果不能发放的,可以再延长5天发放。如果延长的期限超过5天的,需要你或公司工会同意。但是无论何种情况,最晚不得于次月22日发放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