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总之,正式工和临时工都是合同制的,区别是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会有五险一金,工资较高,福利待遇较好;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只发工资,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都由劳务公司负责(相当于包工头)。区别就是正式工工作稳定工资较高福利优厚,临时工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福利几乎没有。
二、临时工最低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按照前项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从法律角度来讲,如今已经不存在临时工了。而那种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的工种,则称之为非全日制工。不过即使是非全日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可能也是劳动关系,最不济也是劳务关系。其中若是劳务关系的话,那单位不是一定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