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审输了二审赢了起诉费谁出
一审输了二审赢了案件中,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即如果在第一审中败诉的一方,在第二审中获得了胜利,那么当初支付的起诉费,其实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因此,如果在此案件中最终胜诉,则胜诉方可以向败诉方申请返还起诉费用或者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二审阶段中发现了一些新证据或者新事实,此时申请人如果顺利胜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承担费用的问题可能会很复杂,含有更多的变数和特殊性,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在管理风险方面,申请人和律师需要尽可能调查清楚相关情况,准确掌握证据,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总的来说,当在此类案件中最终胜诉时,胜诉方可以向败诉方申请返还起诉费用或者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但具体的承担方案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当事人撤回诉讼或者诉讼败诉的一方不服判决或者裁定,提起上诉,由败诉方负担案件受理费和差旅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上诉费按照当事人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审判决被撤销、变更或者二审改判有罚款的,由败诉方承担上诉费;二审改判全胜的,由原审审判机关承担上诉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收缴申请人保全费用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的申请人保全费用申请,因诉讼请求被驳回或者诉讼败诉,应当负担案件的全部受理费用,包括申请人已经交纳的保全费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诉讼费用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二审改判全胜的情形下,按照规定应当由原审审判机关承担上诉费用的,其中不包括当事人补交的诉讼费、保全费和交通费等费用,这些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当事人撤回诉讼或者诉讼败诉的一方不服判决或者裁定,提起上诉,由败诉方负担案件受理费和差旅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上诉费按照当事人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审判决被撤销、变更或者二审改判有罚款的,由败诉方承担上诉费;二审改判全胜的,由原审审判机关承担上诉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收缴申请人保全费用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的申请人保全费用申请,因诉请求被驳回或者诉讼败诉,应当负担案件的全部受理费用,包括申请人已经交纳的保全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诉讼费用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二审改判全胜的情形下,按照规定应当由原审审判机关承担上诉费用的,其中不包括当事人补交的诉讼费、保全费和交通费等费用,这些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