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装修时应提交的申报登记材料有: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装修申请表;房屋使用人应提交租赁合同和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外立面装饰、装修应提交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_x000D_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_x000D_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_x000D_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_x000D_
(三)装饰装修方案;_x000D_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_x000D_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_x000D_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_x000D_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