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 景
世界遗产是特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世界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包括文化、自然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三类。(最近又增加了"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指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活动和口头文化表述形式,其中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宗教礼仪、风俗、手工艺、建筑、计算机及各种艺术表达手段。)人类是世界自然和文化史上一切伟大里程碑的托管者。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大会第十七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宗旨是:建立一个依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共同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公约》编制世界遗产特别是不动产遗产清单,又称《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享有全球知名度、接受国际援助、免受战争或人为破坏等等一系列优惠待遇。世界遗产的登录工作并不是一种学术活动,而是一项具有司法性、技术性和实用性的国际任务,其目的是动员人们团结一致,积极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
迄今已有158个国家加入该《公约》。截止1999年末,全世界共有世界遗产630处,其中文化遗产480处,自然遗产128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2处。
二、中国申报情况
中国 1985年11月签署《公约》,自1987年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世界遗产名单。至2000年底,先后共有27处遗产入选(位于意大利、西班牙之后,居第3位),其中文化遗产20处,自然遗产3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