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讲,参公单位普遍优于事业单位。
一是晋升渠道更加畅通。事业单位作为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在个人提拔晋升上往往只能在单位内部消化,而事业单位在体制编制上都会受到限制,这就决定了单位内部领导职数不会太多,想要提拔就得等职数和机遇。而参公单位因为同公务员管理模式一样,与行政机关之间不存在太大鸿沟,相互转任交流基本无障碍,横向可以转任机关,纵向可以到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可以跨系统到其他参公或行政机关任职,并且在职级晋升方面同样也要优于事业编制。
二是工资待遇更加看好。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中,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评聘职称,工勤岗位提高工勤等级、管理岗位提升管理等级来提升个人工资,相对来说都有一定的期限和难度。而参公人员一方面可通过职务提升,一方面也可通过职级晋升提高工资待遇。而且参公人员享受车补、通讯等福利是大多数事业单位所不具备的。
三是社会地位更加优越。事业单位作为公益类服务机构,更多地是承担社会服务职能,从事的是服务类工作。而参公单位因为具备部分行政职能,在日常工作中接触面相较于事业单位要更加宽泛。特别是目前全国交通、农业、市场、环保、文化五大领域的参公执法类单位(尚未改革完毕),因为具有执法权在各自领域内都扮演着相当厉害的角色。
所以总的来看,参公类单位整体上肯定要强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无论在哪个方面对比都处于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