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
流程如下: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请表;2、填写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如XX区公安分局)办理边防证(免费);5、全程需要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免冠大一寸相片二张,其余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