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北京结婚证应该怎么样办?
1、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户口本或户口单页或户籍证明,要是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3、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在西城区的居民。
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6、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