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试用期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可要求公司为其补缴试用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公司拒绝的,职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或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进行投诉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