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企调休制度包括:一、 调休是指以加班时间换取休息时间的行为。二、 各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加班和工作情况在加班后三个月内安排人员调休。三、 调休不得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避开公司的集体活动。四、 员工调休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五、 员工调休以半个工作日为起点。六、 调休一般视同公休处理,不影响正常薪资和奖金。七、 安排调休,本人不休息的,视作自动放弃休息,不得随意顺延。八、 因工作需要,本部门难以安排调休的,可于年底按加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