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年休假补助只有在未休完年假的情况下才有,而未休完年假的情况有两种:一、年度结束时还有年休假未休完的情况。(1)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未休年休假的话,未休天数可享受每天三倍工资待遇。(2)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还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如果单位安排了年休,但职工却不去年休,便无法享受三倍工资待遇。二、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员工离职时如果存在未休年假,只能得到自己当年度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年休假允许跨月休假吗是否可以一起休,由用人单位安排。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属于公休假吗年休假不属于公休假。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