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首先,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身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在没有上述法定继承人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身故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因此,身故人的孙子、孙女,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在正常情况下,孙子、孙女没有权利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也就是说,法律并不承认所谓的“隔代亲”。只有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也就是说,孙子、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才可以由孙子或孙女代替去世的父亲,来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并且只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