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水井的水属于私人所有吗
水井归属权是国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二、偷用地下水资源怎么处罚
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取水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大致简约的处罚程序如下: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2、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可一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要求限期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3、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4、向当事人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
5、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及申辩,如需听证,可召开听证;
6、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7、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第三十六条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非法抽取地下水灌溉土地的居民群众,法律必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住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