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还在续展期内的,应当在宽展期内办理续展,宽展期后仍未对商标进行续展手续的,给予注销商标。超过续展期的,可以对因到期失效的商标立即提出重新申请;失效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抢注成功,还可以就该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也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协商是否可以办理商标许可使用,或者直接把商标购买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