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税扣除租金和房贷时不能同时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夫妻双方不能一方既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自行决定是选择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
1、如果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并且该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2、如果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由于是双方婚后购买,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