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根据个人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情况,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扣除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其中包括租房和住房贷款利息两个扣除项目。对于租房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城市职工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内的个人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专项扣除规定予以扣除,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住房租赁合同属于合法有效;2. 租房已缴纳了合法税费;3. 租房费用未由单位支付。而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1. 贷款用于购买自己的唯一住房;2. 每年扣除金额不得超过12万元。因此,根据规定,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中,租房和住房贷款利息可以同时享受扣除,但需要满足各自的相关条件。此外,在计算扣除金额时,两者也是分别计算,并没有合并计算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