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有哪些?
1、服务性质不同。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用工需求不同。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
3、用工范围不同。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4、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
5、结算标准不同。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6、管理角色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7、服务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
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1、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岗位外包后,单位买到的是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2、岗位外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劳务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的区别
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
劳务承揽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承揽与劳务外包具体区别包括:1、适用的法条不同,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的合同编,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4、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风险提示: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劳务承揽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承揽与劳务外包的具体区别包括: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
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
4.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
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