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务派遣是临时工吗?
1、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此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与临时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上的区别。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二、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
目前,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都是社会上比较流行的用工方式,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还不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而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就跟着小易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合同单位不同
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与用工单位之间并没有劳动关系,而正式员工是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合同期限不同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工是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的,而正式员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有两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实际需求决定签订哪类合同。
3、工作地点的不同
劳务派遣工的办公地点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决定,哪里需要人可能就会往哪里派,而正式员工绝大多数都只在有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
4、工资发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则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发放的,而正式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单位发放的
三、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本质
我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劳务派遣往往被认为是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行为,用工单位仅和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民事合同关系,与被派遣劳动者无任何关系,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劳务派遣的特殊之处在于,被派遣劳动者要完成派遣工作,必须在用工单位的组织内,由用工单位分派任务和监督指挥,其工作是用工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而“指挥命令”则是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根本标志。这也是导致人们争论“谁是被派遣劳动者雇主”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不是劳动服务行为,而是将自己的员工有偿地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让与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客体是“劳动者或其蕴涵的劳动力”,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的是“从属性劳动”,而不是民事上的服务行为。劳务派遣的本质是传统雇主职能的分离,即“雇佣”和“使用”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